全部常見問題

  • 消防安檢申報流程

    消防安檢申報流程

     

  • 各類場所消防安檢申報期限為何?

     

  • 我們場所應該多久辦理一次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?

     

     
  • 如果要辦理消防設備檢修申報需要準備哪些資料?(本公司可代為申請使用執照)

    一、補教類、幼托類:使用執照、負責人身分證、立案證書等影本。
    二、集合住宅、廠辦大樓:使用執照、主委身分證、公寓大廈報備證明等影本。
    三、工廠、辦公室:使用執照、負責人身分證、營利事業登記證等影本。
    四、其他場所:使用執照、負責人身分證、營利事業登記證等影本。


     
  •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改善期限是否仍然為30天?

    消防主管機關為落實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後有缺失即刻改善之政策,自97年度開始,限期改善通知單之改善期限八大行業最短為7天。住宅、辦公大樓類最長可至30天若期限內因故無法改善完畢,本公司可向消防機關辦理展延。

     
  • 原使用執照建築平面圖及消防圖如何取得呢?

    可檢附所有權人身分證及建物權狀影本向各縣市工務局資訊室申領。
     
  •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後,消防主管機關何時會派員來複查?

    貴機構會派人陪同複查嗎? 每個消防分隊自行排定複查時間後,會主動和檢查人或管理權人約定複查之日期和時間。本公司會派員 於約定之時間到場陪同複查,而且是不另收費的服務哦。

     
  • 什麼是「管理權人」?

    「管理權人」係指依法令或契約對各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。其屬法人者為其負責人。公寓大廈社 區者為其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。
     
  • 何謂「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」?

    建築技術規則明定,高層建築物係指高度在50公尺或樓層在16層以上之建築物;地下建築物則為主要構 造物定著於地面下之建築物,包括地下使用單元、地下通道、地下通道之直通樓梯、專用直通樓梯、地 下公共設施等,及附設於地面上出入口、通風採光口、機電房等類似必要之構造物。
     
  • 違章建築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嗎?

    「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期限表」所列名之場所,不論是否領得使用執照,均應依表中所 規定之期限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。